2020年7月10日,人社部发布公告,2020年底前将有76项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,涉及185个职业。
2020年7月20日,人社部办公厅再次下发通知,就相关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后的证书使用、发放等问题予以明确。
1、证书转为社会化等级认定
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批有序退出目录, 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,转为社会化等级认定, 由用人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按照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 等级认定、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
2、加强职业资格证书管理
规范实施职业技能鉴定,保证鉴定质量, 严格职业资格证书发放,严禁违规、突击发放证书 。
退出目录前 已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 ,可作为持证者职业能力水平的证明。
3、后续工作
已发布鉴定考试公告 或已受理鉴定考试报名的,可以根据考生意愿, 继续做好鉴定考试工作,或者退回有关费用 。
已组织完成鉴定考试的 ,做好职业资格 证书发放 等工作。
对按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证书培养计划招生的职业院校(含技工院校),或企业招收的企业新型学徒,要支持其执行培养培训计划,保证政策不断线, 帮助学生(学员)毕结业时能够取得 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
4、年底前分批退出目录
9月30日前,14项职业资格(涉及29个职业)拟于第一批退出;
12月31日前,66项职业资格(涉及156个职业)拟于第二批退出;
与公共安全、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职业(工种),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。
5、大力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
推动各类企业等用人单位全面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,遴选发布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并指导其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,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