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天津落户相关政策: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天津户口,另一个可以以投靠的方式落户天津,但前提是外省市户口居民与天津户籍居民结婚满三年,另一半在我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、子女、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,可以向配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。
夫妻投靠所需要提交的材料
1、《结婚证》;
2、到场填写《户口迁移申请书》;
3、房屋产权证明;
4、夫妻双方《居民身份证》;
5、房主、户主同意落户声明;
6、落户地《居民户口簿》;
7、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(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)。
结婚满三年就可以直接向即将迁入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了,18周岁(含)以下子女可以随迁,超过18岁就不能随迁(同步落户)了,就也要以投靠的方式落户天津。